假如我一个月工作360小时,违反劳动法吗。
这是可以 直接向劳动监察局进行投诉的
你好,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你一个月工作360小时肯定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了,可以要求单位付加班费。
属于违法,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建议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这是可以 直接向劳动监察局进行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