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原告能起诉被告吗?
原告能起诉被告吗? 2012年8月1日原告李某被被告王某打伤,2012年8月20日派出所对被告予以治安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向被告下达了治安处罚决定书,责令被告王某在十五内交纳罚款,如不服可在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三个月内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于2012年8月30日出院后,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而法院以被告三个月行政起诉期未到,此治安处罚决定书未生效为由,不予受理原告起诉。问法院理由是否成立?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YY杨艳英(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2-09-06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