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上海手机店买了一部分期付款手机,价格为两千九百九十九元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上海手机店买了一部分期付款手机,价格为两千九百九十九元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上海手机店买了一部分期付款手机,价格为两千九百九十九元,分八期还款,每期三百六十八元一角四分,本来已还了七期,还第八期的时侯,我一算帐,觉得不对,因为在买手机的N侄,我付了三百元首付,那么第八期我还几十元就够了,所以第八期我拒绝还三百六十捌元一角四分。现在已俞人期一月,玖富超能委托涤圳华深科技给要调查我并催我还款,否则要起的我,请门我该怎么办?我发来警告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7-09-23 16: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