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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未履行房款补偿金,一直同同,房子增值部分可以在解除非法同居时予以处置吗?

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未履行房款补偿金,一直同同,房子增值部分可以在解除非法同居时予以处置吗? 2012年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归对方,应履行的房款现金义务(75000元)没有给我,但考虑孩子二岁多,判决生效后,任一同抚养孩子,没有给对付抚养费,但给孩子花销远远超过判决要求的360元,我需要补付孩子抚养费和延迟利息吗?
直至孩子现在上二年级,这5年期间辞职装修房子出资2W,接送孩子上幼儿园、小学,共同居住的房子也增值约27W,且这五年房子月供2000近12W,公积金账户收入对方有5W,我又3W ,能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天天天(陕西)
提问时间:2017-09-2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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