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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益

土地权益 祖传一块土地,195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此证载明此地为耕地,我是居民,享有土地一切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因我是居民无力耕种此地就荒芜了。土地旁边生产队也未与我家商量私自拿去种了。由于家庭原因和社会原因,一直未与理论,因为我们有土地权证。现在此地已经造了商品房。我现在如何爭取自己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bgadc……(上海)
提问时间:2012-09-05 11:1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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