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中,事实雇主和工人的责任如何划分?
工伤中,事实雇主和工人的责任如何划分? 我房子装修的时候,有一位工人不小心在楼梯上掉下来,脚骨折了,这位工人是包工头的另外有一个小包工头请过来的,其实我也不认识,医药费我也帮他出了,一万多块了,现在脚还有一点拐,这位工人现在要起诉我,这样的事我有责任吗?再说我与包工头也没签协议,就是口头协议,工人的工资是包工头发的,我给包工头工资一天120元,他发工人一天100元,包工头在中间收利益20元,我刚开始的时候就包工头签协议,包工头说小工程不要签了,反正十几天的时间就搞好了,这到底是谁的责任?现在做点事请工人多不敢请了,工人自己有没有过错呢?这是他自己不小心掉下来的,这责任多要雇主与包工头承担,哪也太说不过去了,工人来了又不是白干活,他也拿工资的,工人以受伤就要别人付出代价,为什么责任多要雇主与包工头承担,请问一下,工人自己负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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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鱼美人(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0-05-08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