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今天早上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上班,被后面一个30岁左右的妇女带着4岁儿童骑电动车很快把我给撞了

我今天早上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上班,被后面一个30岁左右的妇女带着4岁儿童骑电动车很快把我给撞了 我今天早上在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上班,被后面一个30岁左右的妇女带着4岁儿童骑电动车很快把我给撞了,我的后刹把手给撞断了,人腿也刮伤了,衣服也破了,但后面大人没事,小孩头部撞了一个包,我当时立马打120急救送往医院,CT和120车费我出了,花了650元住院费我又出了100元,我出于人道主义不管谁的责任先救人,也报警了,但警察在医院做的记录。这个责任怎样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A小王(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9-20 22:1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