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车逆向相撞受伤的责任问题
电动车逆向相撞受伤的责任问题 律师:您好!本人(女)在下班途中的一段路上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时,忽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造成手部骨折,身上我处擦伤,对方(男,电动车上有货物)未受伤,双方电动车均有不同受损.介绍一下当时对方的行驶情况:因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有一条绿化带,约0.8米左右高,1.5米宽)对方原本是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路上行使(也违反交通规则),所以在行使中忽然从一处绿化隔离带缺口处迅速驶入非机动车道时撞上了我(此处的隔离带缺口约10米宽).现在我受伤在家不能上班,主要造成了我医药费和误工费. 请问题这种情况的责任归属如何确定(是否有比率问题)?我的误工费该怎么计算? 按苏州地区平均工资还是个人工资计算? 谢谢. 能不能律师给一些建议,主要是责任问题,对方是在机动车道转入时撞上我的,且对方的速度非常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inne……(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9-0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