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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条款不清,如何界定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条款不清,如何界定违约责任。 我有套房子要卖,中介公司联系到了买家。7月31日买家先交了2万订金,8月4日我与买家签订了购房合同,总价149万,签合同的当天买家付给我43万。算上2万订金,这样共计45万的首付款。其余的104万,买家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申请。但由于买家贷款未获批准,所以提出解除合同,让我归还45万。我提出扣除2万订金作为违约金后,其余的43万可以退回。买家不肯。目前僵持中,接下来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解决。
买家的依据是:合同补充条款中载明,如遇贷款申请未获批准,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退回全部款项。
我的依据是:合同附件的付款条款中载明,如果买方贷款未获批准,需要在房产交割时用现金补足104万。
请问有人帮我分析和打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yumi……(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2-09-0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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