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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对两种打人事件应当如何处理?

派出所对两种打人事件应当如何处理? 大女婿于越殴打70岁的岳母刘凤兰,刘凤兰到健康路派出所报警,于越被当晚拘禁。
    报警当晚后半夜4点,于越往与其岳母同住的二女婿刘彦庆手机打电话,惊吓到刘彦庆正在坐月子的妻子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气愤的刘彦庆第二天在派出所打了于越两个嘴巴。于越因此就以看病为由被派出所批准离开,至今逍遥法外。
    刘彦庆由于家庭原因目前没有到健康路派出所录笔录。
    现在,派出所以这两个案件必须同时处理为由,推托处理于越打人案件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45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9-0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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