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给您回复如下:第17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先去做法医鉴定,确定对方的责任。
要求警方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