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老人子女不和涉及的赡养继承问题
老人子女不和涉及的赡养继承问题 父母亲有二个子女,大姐,二弟。由于家庭观念陈旧及教育问题导致两姐弟不和睦水火不容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由于老二比老大小10岁从小被宠坏,极其任性,结婚两年不到就离婚,从此再没成家不务正业与社会人员成天打牌喝酒度日,心眼特多。老二相当不孝顺,家里霸道至极,母亲经常被他骂。目前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已过世,母亲跟他一起住在父亲单位的集资房子里,母亲手里还有老两口的20W左右存款,也被老二掌握着,请问这种情况,两个子女包括母亲在内一起起草个协议,为保护各自的利益。大致意思是:
由老二陪着母亲生活直至百年,以后所有财产,房子及存款都由他一人独得,母亲的生活费也好生老病死以及丧埋费用请人也好,养老院也好,所有费用都由他承担。因为这也是母亲的意思,因为她觉得老二至今未成家,感觉其可怜,愿意跟着他。由于母亲性格怪异捉摸不定,传统观念喜欢儿子又是最小的,所以对认为老大的付出是应该的处处都要让着小的,导致其实他们之间感情并不深厚。
1.请问他们这种协议是否有效,如果老二中途反悔,将老人踢出家门或者不愿照顾的话,又有什么办法来约束他的这种行为?
2.如果老二使用手段让母亲立下遗嘱,百年之后所有财产都归其一人所有,但这份遗嘱又不公布出来的话,老大还默默无闻的奉献其孝道,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怎么办?
3.法律规定赡养人必须尽赡养义务,这个义务的范围具体有多大,指的赡养行为又有哪些,陪他生活还是照顾他住院,毕竟老大都是快60岁的人了,家里也有孙子要照顾,自己的儿媳妇又没有工作,家庭也要顾及啊,是否可以与老人达成协议送敬老院?
老大愿意写协议的意思就是不管也不要财产的态度。如果此类协议法律上无效的话,老大,又该采用何种方法保障其自身利益,即,做了很多善举,最后还什么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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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johnny……(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9-18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