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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两年合同,违约金5万,是否有法律效力

学校两年合同,违约金5万,是否有法律效力 甘洛县职业技术学校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管理,完善学校聘用人员管理机制,稳定专业技术队伍,结合学校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聘用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校,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3. 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尽心尽职。
4. 具有一定的教学基本功,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
5. 能胜任本专业基础课、实训课,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和招生任务。
6. 专业理论教学聘用人员应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技能证书,
专业实训教学聘用人员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技能证书。
7.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男40周岁、女35周岁
二、聘用程序
1.申请:教学部门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填写《聘用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2.招聘:招聘必须坚持平等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岗位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由教务处组织会同学校校长、各职能部门面向社会招聘,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必须送教务处审核,并填写临时聘用人员聘用表,经本部门、分管副校长和学校校长签字交教务处。
3.签订合同:教务处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予以辞退。
4.试用期为3个月。
5.合同期满,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标准
1.聘用人员实行月工资制,本科每月2415.00元(贰仟肆佰壹拾伍圆整)(含个人所得税);专科每月2222.00元(贰仟贰佰贰拾圆整)(含个人所得税)。
2.聘用教师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为其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含在工资内,自行交纳)。
3.聘用人员寒暑假期间的工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
四、管理、考核与奖惩
1.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参加任何公招考试,违约者处罚5万元违约金。
2.教务处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政治学习、常规考核、教学成绩等。
3.教务处对临时聘用人员建立简易人事简历,以规范临时用人,稳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4.聘用人员的考勤由教务处负责。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工资。事假、病假,15天以内,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工资*50%;超过15天,本月按上班天数计发工资。产假期间学校不再发放任何工资。
5.学校对聘用人员按《甘洛县职业技术学校任课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辞退的主要依据。
7.在聘用期间,享受本校教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在本校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安排企业学习。
8.享受学年教师绩效奖。
五、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附件:
1、甘洛县职业技术学校临时聘用人员需求申请表
2、甘洛县职业技术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聘用表
3、甘洛县职业技术学校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合同

                                     2012年5月23日

附件3:
甘洛县职业技术学校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甘洛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甘洛县滨河南路27号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技能等级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临时聘用人员,并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待遇
1. 聘用人员实行月工资制,本科每月2415.00元(贰仟肆佰壹拾伍圆整)(含个人所得税);专科每月2222.00元(贰仟贰佰贰拾圆整)(含个人所得税)。
2.聘用教师与学校签定协议,学校为其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含在工资内,自行交纳)。
3.聘用人员寒暑假期间的工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
五、工作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参加任何公招考试,违约者处罚5万元违约金。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或有自主经营性质的商业行为,影响本岗位工作者;
2. 乙方原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或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考核不合格的;
5.乙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6.乙方严重失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五)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仲裁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仲裁。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离职前必须按期与甲方办理好工作和物品的移交手续。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的人事部门、用人部门、乙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1222……(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2-09-0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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