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我是3月10号交了首付13万左右,然后房产商通知我让我上交一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资料,我一个礼拜之后交给他们,然后等着办理按揭贷款。一直等到4月27号的时候,开发商给了我一个电话叫我再交4万进去,说是国家政策变了首付款必须是40%了,我觉得这是政策没办法只能算我运气不好咯。 但我把这个东西发表在我们城市的论坛里之后,公积金那边有代表回复我,他说只要你在4月26号下午5点之前上交了资料,我们还是按照老政策施行的,就是可以贷出70%。
那我就郁闷了,原来是开发商没有把我的班里材料上交到公积金中心才造成这问题的,我找他们说理,他们给我的回复是:“按照以前的老规矩,反正送上去也是要等半年左右才轮到批复办理的,所以今年我们就没有送材料上去,但这是国家政策我们也没办法,你只能再交4万块钱进来,而且提醒你,你再不交进来过些天万一利率上调了那就更麻烦了。要不你就办理银行其他贷款好了,不需要那4万的。”
我说难道这些都转变成我们消费者的责任了吗?你们就没有说法? 他们的回复是:这是政策我们也没办法啊。
我在想4万元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平时的贷款几年下来利息相差很多的,因为首付我已经有些是借的了。
那我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开发商的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dyy01……(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0-05-07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