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户口让学校给了别人人,与学校交涉无效。是否可以告学校?
户口让学校给了别人人,与学校交涉无效。是否可以告学校? 朋友2005年7月毕业,2006年9月回学校办身份证时发现自己的户口在2005年1月被人迁走了(1月份没毕业也不知户口迁出一事)。学校解释说:把朋友的户口借给和他同名的人用了,用过后忘了给朋友上。解释现场有同学可以做证。学校给开了个证明让朋友自己拿着去派出所办相关手续。朋友到派出所后,派出所以只针对集体不针对个人为由拒绝办理。朋友去学校和派出所跑过多次仍得不到解决。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户口档案,不知道可以吗?现在有学校2010年5月开据的证明,在校时的户口卡和当初入学时的迁移证复印件。这些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因为没有户口直接影响了朋友的就业,公务员考试等一个正常公民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要起诉学校,以什么名义起诉呢?要求的赔偿损失在多少范围内比较合适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60227……(山西)
提问时间:2010-05-07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