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缝合两层,伤口十厘米,咬肌有所损伤,不影响进食,请问属于
进行鉴定。
这是可以 先申请鉴定的,按照鉴定结果 来处理的
需要鉴定。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确定。
以鉴定结论为准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作为代理律师出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