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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者,在今天凌晨两点半被同事人身攻击至本人后脑勺大出血嘴角眼角大拇指严重受伤

我是受害者,在今天凌晨两点半被同事人身攻击至本人后脑勺大出血嘴角眼角大拇指严重受伤 我是受害者,在今天凌晨两点半被同事人身攻击至本人后脑勺大出血嘴角眼角大拇指严重受伤,后袭击者恶意伤人邢事逃逸目前已报案警察已经在网络缉凶。因想加快抓住犯人速度,受害者我,私自公布了袭击者的基本信息照片身份证照片,请问是否属于犯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9-16 13: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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