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是一名外来人员,今年就职在一个音乐餐厅工作,六月五号入职做服务员

您好:我是一名外来人员,今年就职在一个音乐餐厅工作,六月五号入职做服务员 您好:我是一名外来人员,今年就职在一个音乐餐厅工作,六月五号入职做服务员,因为工作努力被提拔做部长,可是新来的店长和经理做事没有原则性,处处针对我,我提出辞职,八月十九号提出辞职,当时我要辞职申请表经理说自己去找,我也不知道在哪里拿就这样没有填写,到九月十号发生一件事情,我决定一定要走,一样的事不同的人,他们处理不一样,到我这里就是要我出钱买单,所以我提出马上辞职走,店长要我做到九月二十号,我不同意,他也一定要我二十号在走,为了我能够走脱,我说可以扣我八月份一个正月的百分之二十,店长才同意我走,说工作过一个星期给我,可是今天算工资的人告诉我要把九月份的工资也扣百分之二十,我就感觉那个店长太过份了,我进入餐厅第一天就要求签合同,他们不给签,也没有买社保,我刚才给那个店长说,为什么还要在扣钱,他说用扣,我说不合法,他说那你去劳动局告啊!那么厉害的说话,我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请给我指路,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9-15 15: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