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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借网贷,收到短信如下“ 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

本人有借网贷,收到短信如下“ 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 本人有借网贷,收到短信如下“
开庭通告:被告人:张福明(35082119961013****)及家人,我所受原告方委托起诉张福明在《白卡APP》贷款平台贷款诈骗一案,将预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判,请做应诉出庭准备。法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以信件的形式已寄至你的户籍所在地。若缺席,法院将做缺席判决,判决结果由当地强制执行局强制执行,上报全国公安金融诈骗通缉犯名单。将本人身份证挂公安网追逃。一经逮捕你将面临监禁。(庭前调解李助理: 13802571590) 如非本人请如实转告当事人!”请问是否属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天(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9-1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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