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一个承包的工程的合同。上面签了曾某和谭某的名字,因为谭某是介绍这个工程的人
关于一个承包的工程的合同。上面签了曾某和谭某的名字,因为谭某是介绍这个工程的人 关于一个承包的工程的合同。上面签了曾某和谭某的名字,因为谭某是介绍这个工程的人。且和老板是同乡的比较信任,才签了谭某的名字。但是工程却是曾某完成的。谭某只是个中间人。曾某为感谢谭某给了他5000元。之后工程完成了。老板那里有曾某的23000元。那是曾某的工钱。谭某遇见老板就私自动了10000元。请问私自拿是合法的吗?而且10000本来就属于曾某,请问曾某还拿的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9-14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