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母亲去世户口被非直系亲属恶意注销
母亲去世户口被非直系亲属恶意注销 根据《户口注销》法律条文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2008]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但是我母亲的户口被非直系亲属的人恶意注销了,导致我母亲的公租房无法落户变更承租人,当地派出所明确知道是非直系亲属,也不是户口里的人,还给销户了。请问当地派出所如此非法给予销户,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14449……(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7-09-12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