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医药费赔偿金

医药费赔偿金 各位律师:
  你们好!
  请问在人身损害案子中,因为时效的问题,受害当事人向医院方付了医药费用,但是并没有进行治疗。如果拿着这些医药单据去法院,法院会支持吗?问题是先付费后治疗!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邱小(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5-06 18: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