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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为儿子申请宅基地,并把申请的宅基地的使用权登记为儿子,然后在宅基地上为儿子盖房娶妻生子

父亲为儿子申请宅基地,并把申请的宅基地的使用权登记为儿子,然后在宅基地上为儿子盖房娶妻生子 父亲为儿子申请宅基地,并把申请的宅基地的使用权登记为儿子,然后在宅基地上为儿子盖房娶妻生子,一家人一直住在一起相安无事,后来父亲病故,周围居住条件变化,儿子和母亲商量,把旧房拆毁,儿子自己出资建造新楼房5层,对外出租,留一套房给母亲居住,但是,新楼房盖成之后,生活中产生了矛盾,儿子一直不让母亲居住。母亲该怎么办?可以分割房屋财产吗?法律无情人有情,母养儿小,儿养母老,亘古天理。如果诉讼,诉求什么能解决这起家庭繁琐事物?求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7-09-12 21: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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