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在/17年7月10日前给一家房主安装热水器,当时房主有一条高压管可正常接通水

本人在/17年7月10日前给一家房主安装热水器,当时房主有一条高压管可正常接通水 本人在/17年7月10日前给一家房主安装热水器,当时房主有一条高压管可正常接通水,另两条高压管是本人新配的,当时本人开水总阀试水压无异常,就关了水总阀没有再去过房主家,后面房主涂料师傅进场加工,到7月19日上午,接房主电话说是漏水了,本人及时上来把异常高压管更换了,此条高压管主自己在外面买∽,也经过房主确认了的,但后面房主一直拖欠不支付热水器及在我店里面购物的货颢,共计7600元,说本人装的热水器把她家具和门他打湿过,要求本人赔偿她5000元,经过社区司法调解仍达不到房主漫天要价的决心,请律师帮帮我,本人该如何维权来讨回我的货颜和血汗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涪陵)
提问时间:2017-09-12 18: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