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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女谈恋爱时男方已告知女方家庭情况(父母离异),后双方达成已结婚为目地的恋爱

您好!男女谈恋爱时男方已告知女方家庭情况(父母离异),后双方达成已结婚为目地的恋爱 您好!男女谈恋爱时男方已告知女方家庭情况(父母离异),后双方达成已结婚为目地的恋爱,后开始同居在一起生活!男方购买婚房想在省城购房(当时70万)女方不同意要求在老家县城买房,男方按照女方的要求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住宅,(男方付房款选房女方不在场也没写她名字)后女方怀孕,怀孕后2个月女方要求会老家见父母订婚,男方父亲请假陪同回老家订婚。回老家后女方家长不同意结婚并威胁女方断绝母女关系,再给女方做思想工作后女方也不同意结婚。并且在没有告知男方的情况下女方和她父母陪同下去医院做了引产。 现在省城当初看的房子已经要100万才能买到。造成男方精神损失很大,还有经济损失,声誉损失(因为以结婚为目的男方亲戚朋友,同事都知道这件事情)女方应该赔偿男方精神损失,经济损失,名声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7-09-1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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