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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某2011年向我借款拾万元,当初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月息一分,逾期月期二分

你好。王某2011年向我借款拾万元,当初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月息一分,逾期月期二分 你好。王某2011年向我借款拾万元,当初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月息一分,逾期月期二分。后对方因故服刑,2016年才出狱,'请问,借条已过诉讼时效吗?如何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7-09-11 13:0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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