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轻伤鉴定是否可以收回
轻伤鉴定是否可以收回 你好!案子是这样的,2010年12月31日晚我带孩子和单位的2个同事吃饭,当时晚上我们才不喝不到一杯白酒。期间有来敬酒的,这时一杯酒还没喝完,这时我们单位的女同事爱人看见我们,来敬酒走了以后,又带爱人李某来敬酒,这时李某已经喝了不少酒,因为我们其中的一个人没有站起来,就骂起来,后来俩个人互相骂,最后李某拿起酒瓶,要打我们同事,被我们拉架,李某回他酒桌后,先后俩次率他桌的战友来打我们,互相打架起来,期间他们有一个人锁骨骨折,做了手术,我们俩个人住院,后来李某的爱人来主动调节,大约5天以后,由俩个医院的领导出面调节,由李某承担双方的药费,事隔一年多的时候,对方因为取钢板,和李某要钱,李某不给,双方闹僵了,对方紧接着去派出所,并拿出轻伤鉴定,同时对方也指认我,说我打了对方,这时我们俩个人也去做了鉴定,一个是轻伤。一个是轻微伤,其中我是股骨粗隆间撕脱骨折,在去做鉴定的过程中,有一个门诊手册是找医生写的,但是诊断书及病情都是真实的,今天去派出所因为一个手册的事,就把上级的轻伤鉴定收回了,请问谭律师这个案子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ongf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9-01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