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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离婚,房子过户问题

法院调解离婚,房子过户问题 09年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写了三个人的名字,我与妻子、和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和妻子在法院调解离婚,房子产权归我和我父亲所有,但是我们一直没办房产证。
前几天咨询天津河东区房管局,如果我办房产证上面还得先是我们3人的名字, 贷款还清以后,才能办理过户,写成我与我父亲的名字。 
想问一下,离婚以后办房产证上面还先有女方名字,并且最少得写1%的房产份额给女方,这样有风险吗? 用不用写一个协议,说明女方的1%份额是虚拟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ang7……(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2-09-01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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