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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给朋友一起在港区正宏中央公园买了一套128平的房子,当时价格是8300

去年我给朋友一起在港区正宏中央公园买了一套128平的房子,当时价格是8300 去年我给朋友一起在港区正宏中央公园买了一套128平的房子,当时价格是8300,现在均价11000,首付20万我俩一人一半,房贷25年,房贷也是一人一半的,现在我想往外退出来钱,但是她说要我把以后20多年的房贷利息也承担一半,我感觉自己有点不划算,我们当时私下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这样该怎么解决?我应该分多少钱?从法律的角度该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7-09-0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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