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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未初始登记的房屋,如何让法院强制执行?

未初始登记的房屋,如何让法院强制执行?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我和一债务人打官司,结果是胜诉,在官司未判决之前,我查封了他购买的一层商品房,该商品房于2009年年底已经交付使用,一直出租给某酒店使用,可是该房屋未办理初始登记,连房屋备案都没有,现如今我要拍卖此房屋后才能拿回我的款项,他现在名下无任何有价值的资产,除了此处一层商品房。
 该房屋做了贷款,付了50%款项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做了什么信用担保给他在银行里做了贷款,现在贷款每个月也没有在还款,对于此事,如何才能够拍卖他的房屋?
 问题一:银行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或者没有做初始登记的房屋做贷款,那是不是没有抵押权呢?那我和银行之间是不是属于同等债权人呢?
 问题二:开发商现在不愿意退款项,也不愿意给其办理产权登记,法院也对此事很是头疼,因为没有产权登记,根本无法拍卖。
 请广大律师帮我解答此事,这个事情已经闹的我家庭四分五裂,妻子等亲人都和我闹的不可开交,我已经身心疲惫,难道是非要用某些社会力量才能够解决此事?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oolca……(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2-08-31 12: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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