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6月在一家公司上班,于2012年6月底离职,公司2012年8月发了半年奖(20102年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与老板商量。
你好,应该同工同酬。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1、同工同酬。 2、人走茶凉。 3、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