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旅游纠纷

旅游意外伤害赔偿

旅游意外伤害赔偿 我母亲(70岁)8月17号到九寨沟旅游(自助游),从长海到五彩池的步道(木道)上滑倒,右大腿骨折。当时雨天路滑,人多拥挤,步道坡陡没有扶手,而且没有任何警示牌。事故发生后景区内的清洁人员打电话给紧急救援中心,由于当天游客发生意外事故较多,景区内已无120救护车可派,后联系武警紧急救援车送往九寨沟县人民医院救治。当时只有太平保险公司人员为我们办理入院手续,而九寨沟管理局始终未派人和我们联系。现我母亲已转到广元市中医院,目前的治疗费已超过4万元。而保险公司明确最高赔偿2万元,剩下部分和后期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无人承担,为此我多次和九寨沟旅游管理局沟通,希望他们承担他们应负的责任,可是他们说这次意外与他们毫无关系,并拒绝提供紧急救援记录给我们。请问律师,九寨沟景区应负什么责任,我们该怎样维权?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3456……(四川-阿坝)
提问时间:2012-08-29 21: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