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人了,应该没有什么伤,报警了,司法程序该怎么走?
打人了,应该没有什么伤,报警了,司法程序该怎么走? 您好,我(男性,50岁),卖菜结账时,把菜放到了地上,因为地方小,菜压到了一个女(20多岁)的脚尖,她就把菜给踢了,我就说了一句“至于吗?”一类的话,一定没有骂她,出门时她对我大骂,我不会骂人,一时冲动打了她一拳,结果她还骂,就又打了一拳,肩膀附近,没太使劲,她报了警,后来知道她怀孕了,不到三个月。警察让交2000元钱,多退少补,或者拘留半个月,我当时交了钱,没给收据,我也没想起来要。现在十多天了还没给结果,去过几次那个收钱的警员总是不在,请问这类案件具体法律程序该怎么走?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ighti……(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2-08-29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