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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只开律师代理费的收据不开发票,合法吗

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只开律师代理费的收据不开发票,合法吗 交通事故诉讼已了结,赔偿款即将到法院。请律师的委托协议说必须甲乙双方同去取赔偿款。而律师说甲方当事人需用现金付乙方律师代理费,律师事务所只开律师代理费的收据不开发票。
问:盖律师事务所章的收据可以作为收付律师代理费的法律证明吗?是否应让收钱的律师在收据上写收到签名为妥呢?甲方当事人要求开律师代理费发票,乙方律师事务所坚持开收据,不肯开发票,怎么办?取不了赔偿款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ghmy(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2-08-2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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