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杀人后自杀,名下有套楼房,离婚时指定给已婚女儿,请问该楼房一定要做为赔偿物吗?谢谢
可以撤销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您好,杀了人肯定要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要看有无过户到女儿名下
需要根据房产情况
您好,建议撤销
房子的现在产权人是谁
你好,如已过户给女儿,不可以执行房产的。
你好,要看什么时候赠与的,是否为遗产
你好,具体要看有无过户到女儿名下分析的。
先赔偿,剩余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一般是可以撤销的。
属于女儿的财产就不属于赔偿物
依法在么有过户前 受害人是可以直接依法保全住房屋 进行赔偿的
及时过了 继承了 也是要承担这部分责任的 就是你父亲的赔偿责任
你好:
不一定;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 证据判断;
我长期代理房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