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土地是否需要重新评估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土地是否需要重新评估 我公司为取得一外商以私人名义拍下的一块土地,以外商的名义成立一外资公司,并将该土地直接登记为该公司,然后办理股权转让,整个转让过程无溢余金额,因为除外商注册公司时支付20万和拍土地时支付70万订金外,土地的地款和税费直接委托我公司支付,订金我公司直接归还给外商,注册资金通过银行兑汇支付给外商.但税务部门说该股权转让土地需重新评估,用评估价格减去实际取得价格的20%缴纳所得税,是应该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uniu……(广东)
提问时间:2012-08-28 14: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