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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晚交房的赔偿金及职称住房面积的补助问题

关于晚交房的赔偿金及职称住房面积的补助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房子2008年房屋原址重建,原房子有独立产权,因为太旧了,是我父亲单位出资重建,同等面积免费置换,超出面积按价格补差,合同签的2008年底交房,可是到了今天还是没有交房,每个月只支付1000多元的违约金,根本不够再租房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单位增加违约金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追讨我的经济损失吗?

另外,我父亲在职时,还有职称分房一说,按照职称,我父亲的住房面积一直不够,但是单位一直以无房为借口不予补差房屋面积,此次房屋重建,面积也是按照原有房屋的面积来核算,新房超出的部分要求补差现金,当我提出原本房屋面积不够时,单位的答复是,这两件事不是一件事,所以我以补差金额的2.5倍购买了现在的重建房,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能否提起诉讼,要求直接折现我父亲的职称面积呢?
这样的情况有先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wingw……(北京)
提问时间:2010-05-0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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