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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调解担保人的法律地位

如何界定调解担保人的法律地位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上列名的连带责任担保人,自调解书生效之3个月后债权人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但是担保人除了每月还银行贷款之外剩余的部分用于3个人生活费(老人和孩子)。法院做了调查之后已暂停执行(已有半年),综上所述请问:1.调解书上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2.法院是否可以冻结我的住房公积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nff(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2-08-2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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