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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诉讼时效从何起止?

诉讼时效从何起止? 您好,09年7月我父亲被邻居夫妇入院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害。事发当天已报警,行凶者当即逃离,过后没几天其行凶女自首,派出所以其有一个三岁女儿在哺乳期为由将其释放,之后行凶夫妇皆逃离。父亲多次找到公安部门要求对行凶邻居进行刑事制裁并给予民事赔偿,至今派出所仍以抓不到人为由不予理睬,请问此案件的诉讼时效为多久?从何时算起?其受害者应当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光华(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0-05-0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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