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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常年在深圳工作,去年过节回家出了交通意外致残。第一,鉴定

父亲常年在深圳工作,去年过节回家出了交通意外致残。第一,鉴定 父亲常年在深圳工作,去年过节回家出了交通意外致残。第一,鉴定残疾机构给出建议书说父亲的误工费是90天,这仅仅计算的是住院时间,但是根据法律是应该到评残前一天的,这其中差了3个半月。第二,父亲理应是按照深圳的标准来赔偿残疾赔偿金,尽管她是农村户口,因为他常年在深圳工作,现在有房管局证明5个月父亲在深圳工作和父亲工作的包工头手写的证明书两者加在一块有1年半的时间,还有相关的工友和老板手写证明父亲是从事建筑工作的,还有一些深圳医疗就医记录和一些工资的存款记录(因为是做熟人的工程建筑,所以都是现金结账,没有流水账之类的数据),请问按照这些证明我们能不能获得深圳的残疾赔偿金的标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初夏(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7-08-24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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