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应该在哪个地区的法院起诉
应该在哪个地区的法院起诉 目前掌握的证据有:
1.威胁短信、QQ聊天记录、电话录音
2.在很多论坛及贴吧、网站所发的捏造事实帖子的截屏(其中公布我的详细住址、姓名、我和我妈的照片)
对方肆无忌惮的每天发帖,虚拟事实,散布我的个人详细信息及隐私,想起诉对方毁坏名誉,侵犯隐私权,但是现在有几个问题:
1. 我在安徽,对方在上海,户籍滁州,能否在我所在的当地法院起诉?如果可以,无法提供对方详细住址,文书无法送达,对方不到庭,法院是否受理?
2,如果只能在上海法院诉讼,只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无法提供对方在上海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法院是否受理?该从哪些方面提供证明?
3.对方连续2个月在网络每天发帖,用户名变幻不一,是否需要提供证明那些发帖就是此人所发,如何证明?网警可以协助吗?
4.此类案件的大概费用、律师费用及所花时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11436……(上海)
提问时间:2012-08-26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