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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在2017年5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保险更名给前夫

我与前夫在2017年5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保险更名给前夫 我与前夫在2017年5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保险更名给前夫,但他要补偿给我全部缴费金额一半,在财产分割方面,家里两套房子一大一小,大的归于我为现住房,小的归他为新毛坯房,但因为小房的房产证没下来,所以两套房子都没过户,车归他,我再出5万元现金给他。现在我要求给他5万元现金,保险过户补我一半钱后他可以搬出去,前夫要求我把保险全部金额含需补给我的一半金额都更名给他,并再给他5万才搬,不然就把协议给我但还没过户的房子换锁赶我出去,我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法院起诉我要出多少钱?不请律师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7-08-1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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