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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法官是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法院判决书有段判词:“本院认为,企业改制遗留的企业性质确认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本院对****厂在改制时的企业性质认定正确与否不作评判,本院对****厂在2000年改制时企业性质为**县二轻局所属小集体企业(即手工业社)的事实予以确认。”1. 该不受案的事由没有法律依据.系法官伪造 ;2.即使有依据,按法律规定,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本案未驳回;3.既然要判决,按法律规定,企业性质应以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县属集体)为准。本案却以改制方案为准。  本案法官是否涉嫌《刑法》第399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cd000……(浙江)
提问时间:2017-08-1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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