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可不可以用这份协议起诉他?
我可不可以用这份协议起诉他? 协议书
甲方:佟威 身份证号:2**************
乙方:张女士 身份证号:2**************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大庆市西干线红旗村四栋1-2层“恒源洗车行”出兑给乙方,出兑价格12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款后立即交付该洗车行。
2. 出兑价格12万元包括从现在到2010年5月1日租房款及物业取暖费.洗车长的所以设备(详见明细表).营业执照等所以设施,设备。甲方保证执照,手续,租房合同等所有文字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甲方赔偿乙方双倍出兑价格。
3. 从2010年5月1日到2011年5月1日的房款及取暖费由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10万元,从2011年5月1日后的房款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付,每年8万元,由甲方负责协调。
4. 甲方保证该洗车场的租赁房屋延续租至四年,即从2009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止,在兑该洗车场之前甲方负责与原房主协调好,并且乙方要求与原房主另行签订从2010年5月1日之后的续租房屋租赁合同。
5. 如果两年半以内房屋拆迁,所造成的损失由政府赔偿甲方后,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付投入洗车场的费用。
6, 兑该洗车场2009年10月16日之前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之后的由乙方承担。
7, 自2009年10月16日后至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房屋出现人为事故,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8, 营业执照由甲方负责变更。
9,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该协议,在此期间如一方违约向对方付违约金10万元,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手印 乙方:*** 手印
2009年10月16日
问题:他不是原房主,当时我要求和原房主签租赁合同,他说和房主关系好,不想让他知道出兑等很多理由,(不用和房主签)并且给我写了这份保证。现在房屋到期房主来收钱,他俩之间的合同并不是甲方答应我的那样,是有附加条款的:(3楼房东用的物业取暖费,水电费都要求我负责,及一楼的两个停车暖库给房主使用)。当时我看过他俩的合同上是 有这些,甲方说不用我管,都由他支付。只需我每年交付8万元及2万取暖费就可以。
但是现在甲方故意躲避我不出面,房东还催我交钱。我可不可以不通过甲方另和房东另行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答应房东附加要求。这样就是甲方没有实现承诺:到期没有到场并没有按合同所属和我签定合同,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赔偿的我损失,拿这份协议起诉他,要求他支付我违约金?
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女士6(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0-05-02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