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老婆七月十一号在我们县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婴。今天八月十六

我老婆七月十一号在我们县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婴。今天八月十六 我老婆七月十一号在我们县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婴。今天八月十六号由于我老婆说肚子不舒服我们在乡镇卫生院做了b超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子宫内有异物,很有可能是金属,让我们再去县医院检查一下。现在我想问问如果是金属我们可以要求县医院赔偿吗?需要什么证据或者材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7-08-16 16: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