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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荒山开展种植业,问在使用期限内,国家是否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使用荒山开展种植业,问在使用期限内,国家是否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问在使用期限内,国家是否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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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蕊小胖(黑龙江-大兴安岭)
提问时间:2012-08-2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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