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因病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全部责任吗

因病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全部责任吗 我是一名培训老师,今年7月因咽喉炎复发(在此单位上班几个月后才有的这毛病)跟老板协商因病不能上课,想要辞职,老板同意了,说我生病没法上课是没办法的事,但需要给他时间,让我再给他带一天的课,我跟他协商我找人帮他带一天的课,让他有时间找人,三四天后老板未找到人代课,仍回过头找我去代课,我正在接受治疗无法帮忙,拒绝了他。后我去结算工资时,老板已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而给单位造成损失为由(因为未找到老师,有两个学生要求退还一部分钱款),要求我履行合同条款,承担全部损失,扣除我1300块工资,企业的做法正确吗,我应该接受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许韵(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8-21 09:3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