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李律师,您好!公司注册地在宝山,办公地在浦东,2月入职,因公司拖欠多月工资及多月社保不缴纳
李律师,您好!公司注册地在宝山,办公地在浦东,2月入职,因公司拖欠多月工资及多月社保不缴纳 李律师,您好!公司注册地在宝山,办公地在浦东,2月入职,因公司拖欠多月工资及多月社保不缴纳,于7月20日向公司书面递交因公司欠工资欠社保的合同解除通知。7月18日劳动监察举报,2-6月社保没缴纳及5月工资未支付,现已立档处理。7月21日向监察追加7月社保及6-7月工资及经济补偿1个月,因公司提供的工资明细存在很大不诚信。监察建议我们把6-7月工资及赔偿转仲裁处理。等处理完毕后再到他们监察这边追讨社保,监察建议我仲裁这边剔除7月18日涉及的所有投诉请求。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如果7月18日监察这边公司不执行,那么我是否要等仲裁这边(6-7月工资加赔偿)程序完成后再仲裁?还是监察原诉情继续,新提交的仲裁请求了2-7月社保加5-7月工资加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7-08-10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