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起诉离婚三次,败诉,现上诉到驻马店中院,已开庭审理。
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判离。
这个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离婚的啊。
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离婚
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看情况而定
应该会判离
有可能不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