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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于今年7月11日,将挖掘机拖到舟山的工地上,拖车费用是我爸自己垫付的

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于今年7月11日,将挖掘机拖到舟山的工地上,拖车费用是我爸自己垫付的 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于今年7月11日,将挖掘机拖到舟山的工地上,拖车费用是我爸自己垫付的!由于各种原因,我爸没有和老板签订合同就于7月12号开始了作业。由于工地要求昼夜工作,我爸聘请了一个挖掘机师傅共同操作,夜以继日的工作了几天之后,由于聘请的挖掘机师傅操作不小心,机身碰伤了在机械边上灌桩的工作人员,我爸立即叫他去就医,并同意了有相关赔偿(工作人员有买医保),医生诊断他为手骨折,他变辞去了工作,回家疗养!事情算是告一段落,在工作了二十多天过程中,工程老板不断压低公价却也不签合同,我爸觉得公价太低不划算,决定离开工地,工程老板却以我爸撞伤他工地上的工作人员拒绝支付我爸所有的工资!工程老板声称,他们赔偿了伤员的医疗费用,还支付了他三个月工资的误工费(他的工资为7500元每月)!我想问一下,我爸要怎么样才能要到工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08-0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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